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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及过去5年(2017-2021)工作总结和2022年及未来5年(2022-2026)工作思路

来源:仓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10-1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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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宗旨,认真落实各项民政工作。现将我局2017-2021年工作情况2022年及未来5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全 

  1.推进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运营。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位于仓山区建新镇东岭路与花溪南路交叉口,项目总用地面积1097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1858 平方米,预设床位290张。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中标人,开始二次装修,加快推进开展医养业务。 

  2.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1年新建农村幸福院1所,并列入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该场所主体已建成,预计年底前完成。 

  3.开展新一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21年新一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招投标工作于6月底完成,共引进三家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为“特定六类老年人”以及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基础养老服务。 

  4.推进九大专项指标任务。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打造1个城市社区嵌入式家园,预计年底前完成;二是提高居家养老品质,已完成115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三是满足居家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建设了5个老年人助餐点;四是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完成培训76人次。 

  5.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一是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月开展1次核酸检测,生活区、食堂、医务室等重点区域通勤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截止2021年9月共检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6055人次,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二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养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力求做到“应接尽接”,目前已全部完成符合条件接种人员570人。 

  (二)社会救助体系稳步织密 

  1.“漏保”“漏救”工作取得成效。2021年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摸排11863人,符合条件并已纳入低保或正在纳入低保158人,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临时救助149人,纳入或正在纳入特困供养6人 

  2.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并建立与教育、医保、人社、卫健等多部门响应联动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三)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深化 

  1.精心部署,建立体系。为全面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于2018年制定印发了《仓山区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下设区民政局,小组成员包括25个区直部门及13个镇街,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扎实推进,取得成效。区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发挥联席会议作用,通过推进会、现场会等方式有力推动社区治理。区民政局发挥督促指导、牵头抓总的作用,全方位凝聚创建合力,经三年努力,探索出了一条以“齐抓共管、党建引领、共同治理”,“典型带动、经验推广、正向激励”为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共创建城乡达标社区131个、城乡标杆社区47个,打造市级典型标杆城乡社区8个。 

  3.部署开展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第十四届村委会届居委会会的换届选举年我区早动员、早计划、早部署。截止10月10日,全区72村、87居已顺利完成投票选举,占全区应换届数的83.7% 

  (四)持续强化,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审批备案工作。截止10月,共登记社会组织465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418家,社会团体47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50家;二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对辖区内疑似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关情况,开展联合执法。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领域“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对4家行业协会、3家商会的涉企收费进行规范整治。四是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要求,4月已全面完成各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挂牌工作,陆续通过购买服务或项目带动的方式,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落实服务项目。五是开展“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加强螺洲镇排下社区与一心社工服务中心、金山街道金洲社区与青禾社工服务中心、临江街道观井社区与小茉莉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3个市级“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的监督指导。六是开展社工周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开展了“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社工周主题宣传活动。 

  二、2021年及过去5年(2017-2021)主要工作 

  (一)聚力“六大工程”,进一步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程。统筹规划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按照“中心+站点+居家”服务的模式进行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打造“15分钟养老圈”。2017年以来,我区共建成14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7个服务站点,实现专业化、市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所有镇街。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专业养老服务公司,承接仓山区政府购买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特定六类老年人”以及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基础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助医、助餐、助行、助乐等6大类34项的无偿或低偿服务,共支出3561.76万元。2021年,新一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已正式启动。 

  2.机构养老服务工程。一是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重点保障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做出特殊贡献老年人的入住需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经济型养老机构,增加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保障中、低端养老市场供应。打造综合型养老社区、医养结合型护养中心,发展健康养老、生态养老、旅居养老等高端养老模式,满足有经济能力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2017年以来,我区共新增养老服务机构9家,新增养老床位2787张。二是落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资金市级补助政策,提高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标准。2017年以来,我区共发放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1148.64万元。 

  3.农村养老服务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到2020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70%以上建制村的目标,采取区级财政支持为主,省、市级补助一点和有能力的村自筹一点的办法,支持村民委员会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社会资源建设以农村幸福院为主的互助型养老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午休等照料服务,并逐步向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服务延伸。截止2017年以来,我区共建农村幸福院47,大大提升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4.兜底保障工程。逐步提高和扩大对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和范围,按照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60元的标准,80周岁以上的一般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案,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发放护理补贴。2021年以来,我区共为“六类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3561.75万元,为失能老年人购买服务2.4万元。 

  5.医养结合工程。推进养老和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签约合作和服务机制,搭建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我区14家养老机构中,已有9家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证书(6家开通医保定点,其中2家取得二级医疗机构资质),其余均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6.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工程。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扩大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范围,提高培训频次。2020年以来我区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免费培训,共计培训237人,均取得相关职业(结业)证书。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实行入职奖补,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连续满1年且合同期3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属于养老护理、医护、康复和社会工作等专业的,按本科及以上、专科、中专分别给予3.6万元、2.4万元和1.8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按20%、30%、50%比例分3年拨付;实行在职奖补,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的非在编护理人员,给予5000元在职奖补,首次申领后,每满3年,可再次申领。截止2021年,我区共发放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11.8万元。 

  (二)聚力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兜住民生底线 

  1.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7年至2021年9月,共发放低保金10970.99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657.19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83.54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14.36万元,共发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金24.16万元,4518户公租房申请人通过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取得保障资格 

  2.城乡低保标准逐渐提高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保障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2017年1月,城乡低保标准从570元提高到700元;2020年9月,城乡低保标准从700元提高到760元。2020年1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2020年4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半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58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87元,集中供养全护理标准从每人每月18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884元。2020年9月,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全自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0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60元,分散供养半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32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18元,分散供养全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5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76元,集中供养全自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2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92元。 

  3.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服务水平。2020年1月起,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护政策,截止2021年9月,共有保障对象79人,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金73.95万元。 

  (三)聚力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1.圆满完成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018年是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年。截至2018年8月,全区102个村委会、71个社区居委会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100%102个村中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有36人,比上一届多18人,占总数35.29%,达到一肩挑比例35%以上的要求。71个社区中直选社区达40个,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社区56个,占总数的78.87%,各项指标均比上届有所提升。 

  2.科学规划成立社区,完善基层组织建设。2018年至2021年新成立27个社区,全区社区居委会总数达到99个,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居民管理服务到位。 

  3.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一是增加社区工作站编制2019年来我区向市政府申请增加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职数308名,全区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者职数达1073名。二是开展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2017年至2021年共开展招聘考试7次,招聘社区工作站人员共485名,及时补充人员到岗到位。三是鼓励社区工作者积极报考社会工作执业资格目前89名社区工作者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122名社区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 

  (四)聚力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长,2017年以来,我局共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41家、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129家、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19家;登记社会团体11家、变更社会团体18家、注销社会团体6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50家。二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走访排查疑似非法社会组织31家,共劝散17家,规范引导登记2家。三是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2019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区共有3家机构的8个项目入选市级“三社联动”试点,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作用。  

  (五)聚力便民利民,深化专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区划地名管理。2017年至2021年9月完成界桩巡查12处,参与县级界线联检5次,组织区内镇级界限联检4次;更正门牌号8350个,设置大门牌302面,维修损坏路名牌97面;完成仓山区地名简志补录、修改工作,以及“二普”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二是深化殡葬改革。2019年至2021年9月共整治坟墓12732台其中整治违建硬化墓2812台;迁葬奖补支出经费共计55.22元。全区现有1个陵园,7个公益性骨灰楼堂。三是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20172021年09月止,仓山区婚姻登记窗口共办理结婚登记18723对离婚登记10040对补发婚姻登记3928对离婚登记申请1621对撤销婚姻登记申请21对查询档案5243件收养登记22对解除收养登记3对补领收养登记证1对四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017年以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共计320余联合福州市救助站、属地镇街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大爱寻亲”等专项救助活动23场。 

  三、2022年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事业 

  一是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稳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对服务企业的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推进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四是推进农村幸福院提升改造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服务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一村一幸福院”示范品牌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入户复核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继续建立规范有序的社治理格局 

  一是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一批精品示范社区,根据前期的部署安排,金山街道金洲社区、水都社区、中天社区,下渡街道港头社区及盖山镇浦江社区为本次创建示范社区。二是持续推进仓山区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督促各镇街、村居按序时进度完成仓山区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基层自治组细化后的18项措施。三是完善制度,加强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研究契合我区实际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配套措施,并开展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工作。 

  (四)继续加强社工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一是持续开展社会组织监管效能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专项财务审计、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二是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制订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制度,指导社会工作站建立服务对象清单和重点服务人群档案,摸准需求,链接资源,按照“1+X+1”的模式开展服务三是做好社工人才培育发展,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四、2022年及未来5年(2022-2026)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作,加快打造一批“五星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使中心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更完善,服务更规范,品质更优异,有效满足城市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在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前提下,开展延伸服务,完善企业自身造血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推进民营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重点打造区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模式,努力将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成为具有我区特色的标志性养老机构推动联建村养老项目,探索利用村集体留用地与企业合作发展养老事业的新途径利用帝封江、麦浦等养老地块着力加强中高端养老机构建设推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落实省市补助政策,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给予适老化改造补贴。推动社区老人食堂建设,鼓励企业利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人食堂,或与优质餐饮企业合作,设置老年人就餐专区或开展送餐、助餐等服务。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2026年,城乡社区居民养老设施更完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5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二)健全完善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一是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多项社会救助政策,提高临时救助资金利用率,开展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录入惠民资金网信息。三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保边缘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依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一些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健全完善高质量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基层阵地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社区居委会管辖区域,使社区数量及管辖规模满足城市的管理需求及群众的服务需求。以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为标准,以“社区办公最小化、群众服务最大化”为原则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面达标。二是以不少于每年10万元的标准下拨社区运转经费,保障社区的正常运转。三是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严格村居干部任职标准,全面推行村(社区)主干“一肩挑”,优化城乡社区“两委”结构,打造政治合格、能力优化、干净担当的村居干部队伍。四是坚持社区工作站“逢进必考”原则,适当提高社区干部待遇水平及社工职称补贴,强化培训轮训机制,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五是结合福州市新一轮社区综合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市、区级示范社区,总结提炼有特色亮点、可复制推广的优秀社区工作法,以点带面提高全区社区的治理服务水平。六是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通过居民议事厅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七是全面推行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打造共治共享共建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仓山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