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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来源:仓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2-10-2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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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向下筑牢兜底保障防线,向上实现公共服务水平和基层社会治理新突破,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以更高标准加强党建引领 

  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方方面面。一是落实区委学习贯彻新思想长效机制。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干部集体学习16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对党内重大议事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公示监督、分工落实,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今年以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场,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奋力建设民政领域特色品牌。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5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10场,学习红色文化,接受教育洗礼,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三是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志愿者下沉一线,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力支援建新镇和螺洲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四是响应“万名干部下基层”行动。按照仓山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主动对接共建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帮扶服务,协助社区认真落实防疫工作有关要求。 

  (二)打造更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样板 

  1.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我区现有养老机构15家、床位4325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家、床位2391张,民办养老机构11家、床位1934张。为适应不断增长的机构养老需求,我区配置了六幅共162.82亩养老福利用地。其中,帝封江养老地块由福建省福龄金太阳健康养老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已启动,总建筑面积为62000平方米,预计2025年10月份投入使用。 

  2.全面推进长者食堂建设运营。为加快推进适老化社会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我区已建成103个长者食堂,其中旗舰店2个、中心食堂19个、助餐食堂82个,通过“旗舰店引领+中心食堂辐射+助餐食堂延伸”模式,实现社区长者食堂全覆盖。社区以长者食堂为抓手,推广“长者食堂+学堂”的运营模式,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加强居家站点建设,深化居家“六助服务”。我区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4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101个、农村幸福院57家,基本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本建成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基础养老服务体系。截止2022年10月,共为“特定六类老年人”2214人、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8755人购买基础养老服务,为60岁以上“六类”老人提供助洁、助浴、助医、助餐、助行、文化娱乐、陪伴聊天、代购代办等实体养老服务,共开展居家上门服务17103人次、电话访问81284人次。 

  4.加快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截止10月,共有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4家,共签约71名老人,其中落地建床31张。为支持服务机构(企业)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采取“预拨+结算”方式,给予每家服务机构先行拨付20万元作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的启动资金,4月底前已拨付完毕。 

  (三)构建更有温度的社会救助体系 

  1.出台“5条措施”,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生活。截止2022年5月31日,全区总救助人数2864人(封控区管控区439人),其中低保对象2776人(封控区管控区436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80人(封控区管控区2人)、孤儿8人(封控区管控区1人),发放金额256.41万元;对2296名60周岁“特定六类老年人”增加一个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实体上门服务。对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提醒、保健养生、文娱活动等主动关怀服务;对500余名困境儿童开展专项帮扶,结合福蕾行动计划对封控管控区心理症状突出的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治疗,确保疫情期间每一名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2.精准救助,切实保障低保特困人群。截至10月,我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079户、2806人,共发放低保金2160.23万元;共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15人,发放城乡特困供养救助金219.52万元;向临时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3315人次352.47万元;为166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79.98万元300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38.31万元;春节、中秋国庆期间,向困难群众发放春节过节费551.01万元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共新增低保184户、257人,注销低保165户、258人;惠民资金网上线共10个项目,共计76175人次、3561.58万元;为7名孤儿、8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91.32万元,继续开展“福蕾行动”示范点建设,建立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网络。 

  (四)探索更富活力的基层治理 

  1.打造精品社区,创建“无疫小区”。探索“153”工作模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协调争取、改建扩建、租赁置换、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扩充社区综合服务场所,以“一社区一品牌”理念,着力打造金洲、水都、中天、丽景、幸福、金河、港头、浦江等8个精品示范社区,以点带面推动精品社区提质升级。我区精品社区创建相关典型工作经验获得市级民政部门的全市推广,金山街道金洲社区获评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时,创新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多方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深化“三社联动”实践,强化近邻服务,引导社区居民、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参与,打造精品社区,全力创建“无疫小区”。 

  2.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一是推动出台落实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仓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区社区工作者人均实际发放工资由2850元/月提高至3350元/月,“六险一金”由1050元/月提高至2650元/月,待遇水平显著提高。同时,指导各镇街根据《细则》对社区工作者薪酬进行测算,补发2021年度社区工作者新旧薪酬标准差额共计1868.83万元。积极推动落实错时延时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轮班制度,制定并签署统一的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等。二是开展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工作。2022年开展社招聘考试1次,招收107名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相较往年,本次招考对报考人员的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宽,对取得各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予以加分,并将报名方式由线下报名改为线上报名审核,录用人员将于11月正式上岗。三是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日常管理工作。2022年至今村居“两委”辞职34人、职务自行终止4人,开展村居主干候选人资格审查23次,补选“两委”17人,聘任社区工作服务站站长、副站长63名,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退休34人、辞职37人、调动6人。 

  (五)培育更加优质的社会组织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审批备案工作。完成成立登记18家、注销登记11家、变更登记39家,共配合教育部门完成20家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双减营改非”工作。二是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目前共有361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报,其中305家完成年报。三是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指导各镇街、各社工机构按照省民政厅标准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营。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以及“无疫小区”创建工作。在疫情期间共组织7家社工机构、4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以及“无疫小区”创建工作。 

  (六)实行更加利民的专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持续优化区划地名管理。截止10月,完成界桩巡查12处,组织指导完成城门-螺洲、盖山-螺洲镇级界线联检工作,牵头完成与晋安区的县级界线联检工作,更正门牌号1025个,新设立及维修路名牌54面。完成2022年上半年新道路名称命名工作,新增道路名11条。二是创新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截止10月,仓山区婚姻登记窗口共办理结婚登记2783对,离婚登记1176对,离婚登记申请1826对,补发婚姻登记412对,撤销婚姻登记申请12对,查询档案1019件,收养登记1对。2022年8月18日位于江心岛婚姻登记处(过渡地点)正式揭牌,成为我市首个在公园中设立的婚姻登记处。三是开展革命老区工作。9名“五老”、18名“五老遗偶”发放补助29.32万元。四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截止10月,我区开展流浪乞讨街面巡查共计213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人。联合福州市救助站、属地镇街开展“冬季送温暖”“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活动3场,共发放矿泉水326瓶、口罩431副及防寒物资12件。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 

  着力建立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围绕“忠诚担当,敬业奉献”主题,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落实落细党内政治生活,继续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挥“红色引领”作用,依托本土红色史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继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继续强化廉洁警示教育,依托廉政教育点、廉政教育基地,扎实开展清廉机关主题廉洁教育。 

  (二)突破养老服务瓶颈 

  一是继续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各项安全工作,尤其是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运营,打造区本级标杆养老服务机构,保障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继续编密织牢长者食堂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提升我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五是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六是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创建和农村幸福院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三)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多项社会救助政策,开展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录入惠民资金网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四是加强与医保、残联等部门联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定期开展人员数据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持续推动新一轮社区综合提升工作,根据市级要求并结合2022年度验收情况,谋划开展2023年度的社区综合提升工作。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指导镇街落实《仓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各项规定,强化执行错时延时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轮班制度,向市级申请新成立社区人员编制,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发展。三是适时开展2023年度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及时补齐各社区人员缺口。 

  (五)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是推动“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做细做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指导社工机构完成市、区两级“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加大社工人才的培育力度,促进我区社工工作发展。二是指导各镇街及相关社工机构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建立社工站建设交流学习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力争建设1-2个示范型社工站。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管理,结合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对“僵尸”社会组织继续进行清理整治,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六)优化专项社会服务 

  一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环境,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倡导优秀婚俗文化,提供更多个性化特色颁证服务,创新打造喜庆温馨的婚姻登记机关。二是深化殡葬管理综合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对仓山区殡葬机构开展2022年殡葬机构年检工作,按照仓山区坟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继续常态化开展违建坟墓整治工作。三是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对国家地名信息库开展常态化更新上报工作。四是继续加大流浪乞讨的巡查力度,广泛开展宣传,联合福州市救助站、属地镇街顺利开展“寒冬送温暖”等救助活动。 

    

    

  仓山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