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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2-2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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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委书记传达学习与集体研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深悟透。积极召开全局会议,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

  (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为全面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我局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清单(2021年版)》100项任务,逐项对标对表,主动、过细抓好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实地核验、案卷评查、随机抽考等环节工作的落实,认真梳理、备齐相关台账资料,随时备查;积极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在局机关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形式宣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益广告;并组织在编人员认真学习《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安排在编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全力助力我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依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局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确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并公布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开展抽查的组织方式、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法等具体信息,采用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指派一名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对被随机抽取到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抽查任务按时保质完成。2022年共计对2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2家生活垃圾分类企业开展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市城管委关于“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规定及我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局按时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及执法文书公开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归纳和公开工作,并及时向市、区两级相关单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320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规范执法全过程纪录工作。目前我局为一线执法队员配备照相机9台、摄像机6台、执法记录仪115台,有力地推动了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的开展。三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我局制定《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仓城管综〔2022〕35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2022年共制作法制审核意见书29份,对重大执法决定做到严把关,为依法行政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五)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其中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4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3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项。

  (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城市管理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管理建设法治政府水平。

  (七)统筹推进执法赋权承接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2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与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赋权承接工作,按照宜放则放的原则,首批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共97项,并与各乡镇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同时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赋权工作有序运行。

  (八)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

  我局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对内法制培训方面:一是研究制定全年学法计划,采用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和执法业务培训活动;二是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与市城管委组织的执法竞赛、业务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今年我局共安排9名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在社会普法方面,通过“5.28”民法典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门普法、重大执法活动事前普法、执法办案全程普法、重要场所和对象精准普法等方式,充分运用公告、宣传单、站点以及报纸、网络、车辆等载体,全面宣传城市管理法规政策,提高行业普法的社会影响。     

  (九)积极协调、组织做好应诉工作

  对于涉及我局的每一个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及时会同局法律顾问,协调组织相关科室、执法中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主动与法院机关沟通联系,依法积极应诉,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2022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7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区政府要求代为答复市政府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二是基层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完善。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继续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采取专题培训班、理论研讨、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建设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城管执法队伍。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监督、指导作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三)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我局将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动深入群众内部,普及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条例、法规,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形成共治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