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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仓山区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3-03-3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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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仓山区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强化法治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法制机构 

  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以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督查和指导,并将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稳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了建设行业法律法规。2022年共组织参与宣传活动15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2.健全学习机制。按照法要求,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制定普法清单,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五”普法宣传活动,较好地推动了我局普法工作。 

  3.提升学法用法能力水平。组织全局相关人员参加法制知识学习、考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三)规范行政许可,坚持依法行政 

  根据市政府“强区扩权”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所承办的行政事项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窗口办理。同时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示服务指南、办理流程、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www.fjbs.gov.cn)上,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定期调整有关内容。 

  (四)建立权责明确的“双随机”监管机制 

  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等规定,对区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记分行政处理和信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落实监督责任。 

  (五)公布监督执法事项清单实施阳光监督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与评价事项清单》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频率、时间节点并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向监管对象和社会公开 

  二、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科室各司其职的法治政领导小组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城建工作、部门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实行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化  

    主要领导带头,建立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普法学习,围绕两会等热点专题,进一步把握经济形势,深入了解法治工作对策与方法,提升城建工作服务发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三)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遵行“三项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了执法透明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22年进行行政处罚3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城建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等,确保城建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在推进依法治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制仓山”的思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丰富学法内容、拓宽学法渠道,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风气,全面推进城乡建设事业。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