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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报告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23-03-3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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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报告

2022年以来,我局在仓山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宗旨、以执法为民为使命、以公平公正为追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扣《福州市仓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构建制度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理,积极开展福州市仓山区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进程。

一、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制度规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出台《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科所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流程规定(试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关于设立兼职法制员人员库及委托兼职法制员核审行政处罚案件的通知》等9项制度,对案件审批、核审、复议、诉讼等进行“全流程”规范,着力夯实法治建设制度基础,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积极应对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领域、新要求,着力提升全系统干部监管执法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政治思想理论、法律法规及业务教育培训等工作,区局党组成员更是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来我局党组中心组共集中学习各类法律、法规22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及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民法典、宪法列入了中心组学习的重点,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宣讲队伍,到各支部上党课开展集中培训达125人次。特别是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民法典、宪法列入了学习和宣讲的重点,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决策能力。

二、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机制。

1、逐步完善决策程序,努力健全决策机制。我局一贯把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要求对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前由牵头部门将草拟的方案报法制机构,法制机构联同我局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合理性方面审查,并由牵头部门邀请辖区部分企业代表、法律顾问、行风评议代表等进行座谈讨论,广泛听取、充分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认真加以研究修改,最后形成报告上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 全面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机关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提高公开质量,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

1、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备案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备案制度,要求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须经过本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备案、公布,同时下发了《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成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落实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定期清理相结合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2022年以来本局法制机构未收到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2、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近年来我局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包括《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法等12部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等,为上级部门出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

3、进一步规范调整我局的权责清单,促进规范履职。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制度,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四、以执法为民为使命,履职创新彰显力量

仓山辖区面积142平方公里,市场主体超过15.7万户,随着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我局行政编制人员严重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愈加突出。我局始终坚持法治引领,主动将新时代“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入监管,彰显法治引领履职的力量。

1、食品安全网格更加严密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夏季食品安全攻坚专项行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和网红餐饮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相结合,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区“一品一码”累计录入4809.88万条,完成监督抽检5070批次。已圆满完成省两会、第十七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等14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累计保障参会代表、核心区域工作人员等安全就餐7万余人次。

2、药械安全发展更加有为今年,生物医药产业作为仓山区支柱产业之一,正不断跨越发展。随着福州国际医疗综合试验区落地和仓山区生物医药产业“一核双区”“三园两中心”形成,对相关产业业态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将进一步强化。区内共有13000余家监管企业,其中药品零售企业42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1000余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00余家,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600余家。我局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仓山区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截至目前,监督无害化销毁罂粟壳492.35千克、半夏等毒性药品14.37千克、过期注射液2000支。此外,利用多渠道“互联网+”新闻媒体手段,通过“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寻找身边‘最美药师’”等系列宣传活动,把监管网络延伸至社会公众,形成共建共治大环境,消除监管盲区。9月份,仓山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福州市唯一迎检点,得到国家药监局徐景和副局长充分肯定。

3、特种设备整治更加有力牢牢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深入开展特种设备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直至隐患消除为止,做到“抓到底,见底清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今年以来,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累计推送769条重要事项,已闭环769条,累计检查231家使用单位532台设备,其中督促企业检验合格设备364台,报废设备59台,迁出设备1台,报停设备108台,排查发现一般隐患28处,责令停用整改完成28处,处置投诉件82份,开具监察指令书23份,立案查处1起,处罚金额1万元。

4、产品质量管控更加有方按照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依职能持续加强工业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塑料污染及成品油等产商品质量监管,通过约谈企业、组织产品质量分析会等方式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2022年度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29件,罚没6.71万元。检查工许获证企业19家,发现且下架了100余件问题文玩产品(含三无摆件),已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领域案件11起、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行为20起。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以下统称应诉)工作。

1、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了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局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专项)服务合同》,长期聘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一是推行律师坐班制。每周定点定期到我局办公,配合我局处理法律事务,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年以来共提供法律咨询54次,二是创律师下基层制。将法律咨询活动延伸到基层一线市场监管所,零距离倾听监管执法人员心声,有效解决基层在监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律师下基层活动3次。三是举办律师大讲坛。为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不仅为监管执法人员提供律师“以案释法”讲坛,且有效借助党组会议形式为班子成员开办依法行政专题课堂,切实为领导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今年共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会、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分析会、律师讲座2次,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2、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履行应诉职责为了规范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下统称应诉)案件及时、有效的处理,我局制定《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流程规定(试行)》,对各相关单位在职责分工、举证流程、应诉要求上均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应诉的处理流程,要求所有的行政应诉案件均由分管领导出庭应诉,不仅增强了行政首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全局性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推进了应讼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减少行政应诉败诉的风险。一年以来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申请11件(含一审8、二审2、再审1)、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参加了庭审5起,行政诉讼调解2件,行政复议调解10件,没有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今年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我局分管领导以“行政诉讼第一人”身份出庭应诉,增强“一把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树立了“法治政府”的形象,促进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解决。

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长效机制

1、创新打造法治文化载体。截止目前已推出《法制园地》刊物八期,设置有:新法速递、以案释法、案例分析、律师在线、律师讲堂、刊物摘要、执法实践等模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全局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处理能力,防范执法中存在的风险,为全局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学习、参考、探讨的平台。

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为了确保持证上岗,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申领和公布制度。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全局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以及未取得执法证人员的执法证申领工作;二是积极组织执法干部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法律知识)。目前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有86人。我局为每一名执法人员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及一个执法办案包。

3、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称“三项制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三项制度取得实效。二是推进制度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对三项制度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的通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备案规定》的通知》,为保证三项制度顺利实施,我局制定了《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同时明确了《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对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具体要求、牵头科室、责任单位进行分工明确,避免在实行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保证三项制度的进一步落实。2022年我局作出的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我局制定了《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确保我局执法人员正确、及时、高效实施行政管理,预防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2022年9月27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一级巡视员孔丽英等一行到仓山区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项执法检查。督察组实地察看了临江市场监管所及仓山执法大队的执法装备、执法文书等执法软硬件保障情况,查阅了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听取我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指导。督察组对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是加强制度保障。目前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有86人,为了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我局为每一名执法人员配备了一台执法记录仪及执法办案包,此外还配备了执法车辆12部、照相机22台、录音笔15支、摄像机3台、便携式打印机32台、便携式复印机32台,加强了执法装备的保障。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为了减少检查企业数量,优化营商环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等4部门制定了《2022年下半年福州市仓山区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通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减少对企业多头重复检查,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2年我局从检查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我局58名检查执法人员组成29个检查组,并自动与待检查企业1161户匹配开展2022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和相关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诚信守法,整顿和规范行业秩序,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5、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按照省市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市监规〔2022〕2号)、市市监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适用规则及清单(第一批)的》的通知》(榕市监规〔2021〕2号)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对符合清单之列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上级处罚标准。

6、强化案件核审力度,加强质量检查评议工作。一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我局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的提高,我局各级核审人员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严把案件核审质量关全年各级核审人员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259起;二是把开展行政案卷质量检查评议工作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的一个有效载体,今年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检查评议工作1次,共抽查2022年各办案机构已办结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共35件,评查结束后对案件存在问题予以通报;三是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33号)要求,组织对我局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立案并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办案机构共排查了食品安全、广告监管、市场准入、价格监管、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特种设备、药品等类型的案件122个案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办案机构及时整改、补缺补漏、举一反三,通过自查我局的一件商标侵权案件被市市场监管局推荐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参加案卷评查工作。

7、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政策精神,继续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先照后证”等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对于证明事项开展清理工作,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并对清理后的证明事项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在进一步梳理标准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规范办事指南审查要点的同时,保持窗口服务提质增速,实现服务到家、监管到位。

8、运用“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并及时公示。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通过网上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执法人员随意执法,有效减少“人情案”的发生,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作为执法办案的一个重要程序,案件办结后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原则,符合公示条件的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

9、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我局积极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的协作配合,目前已出台《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人员组成、工作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等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仓山区市场经济秩序。目前我局已完成两法衔接”的接入工作。所办理的全部行政处罚案卷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由省市场监管局定期自动导入“两法衔接”平台。

10、成立行政调解组织,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和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争议中的功能和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我局成立了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行政调解中心、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中心、计量行政调解中心,各调解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关调解工作。2022年我局通过12315平台受理各类投诉15327件,及时处理所收到的投诉件,调解受理率89.14%。

6、以公平公正为追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定《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内容,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市场主体培训。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工作专题培训会、食品安全现场培训会等活动,着力营造市场主体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联合第三方着力打造食安科普宣传阵地。联合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公司共建食安科普宣传教育阵地,在13个市场监管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建设食安科普小站;结合辖区拥有专业学校、检测机构、企业食安科普基地的特点,与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有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成立仓山区食安科普联盟,着力为老百姓普及食安知识。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在校园升旗仪式上普法、现场咨询、文艺汇演、LED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共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8次,共出动普法人员83人次,接受普法咨询人员273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及宣传品1065份,推动法律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单位,不断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