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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1-0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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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局特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并报送仓山区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藤路十锦小区房管大楼,邮编:350007,电话:0591-83442256,电子邮箱:csfwzfj@163.com,传真:0591-834422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累计在仓山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信息3条、 征收与补偿类信息0条、人事任免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1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274条。公众可登录“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信息公开目录”,点击“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中“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查找、浏览所想获悉的信息;或可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查询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申请71件,上年度结转0件,总共70件已在2023年度办结,主要为当面提交形式申请,历年累计437件。其中告知补正数13件,同意公开答复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2件,不予公开答复数4件,无法提供数19件,不予处理数6件,正在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对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房管行业实际,对工作要点逐条落实,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确保专栏链接可用,按规定公开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408条,历年累计不予公开文件数4192条。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及时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一是充分利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本单位业务办理及活动开展情况。二是积极利用物业小区宣传栏、LED屏、电梯口布告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消防安全、点题整治、防汛和安全生产等各类要求、建议、举措,确保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多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并按要求在相关平台公示,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意见建议12件,政协提案1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代表满意率100%。二是回应群众关切,办理群众诉求,2023年,共受理群众“12345”诉求6613件,已办结6613件,及时答复率100%,及时办结率100%。 

  (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为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2023年,我局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7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0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0 

10 

(七)总计  

71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困难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的理解需要更专业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围绕单位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主动发布有关信息,切实做好民生关注的重点领域如物业、征收及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全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做好办事机构、申请表格获取方式、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的公开,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的制约与监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