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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仓山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3-2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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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仓山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度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把统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与依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了统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组织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再学习,统计法纳入区委区政府和各级各部门中心组学习、区委党校(行政学院)讲授统计法规专题课2次。对各经济主管部门和镇街分管领导、具体经办进行了系统的统计法规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强化统计服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加强统计监测分析,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围绕全区经济工作目标,对主要经济指标变动趋势、完成进度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和及时预测预警,研判我区经济发展走势,深入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特点,每月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二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强化政府统计权威。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定期与税务、发改、住建、商务、房管等综合部门沟通,提高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强化数据审核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的精准性,使数据更加真实、准确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三是加强统计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式培训普法,并结合各专业的统计业务培训,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向各直报单位及基层统计员进行培训宣讲,对各经济主管部门和镇街分管领导、具体经办进行了系统的统计法规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日”等活动,灵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聚焦反馈问题,扎实做好整改纠治。一是大力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直部门认真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不得将统计部门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对个别单位将统计局列入责任单位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及时做到与责任单位及时沟通对接提醒醒纠正,确保了立行立改,效果显著。二是做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和市统计局关于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各专业严格按照市局各专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各种统计造假行为进行纠正。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省、市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全年对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零业、住餐业、服务业等专业共66家单位贯彻落实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报表制度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情况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全局上下紧紧围绕依法统计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统计工作责任和工作量持续增大,统计执法力量依旧薄弱,不能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统计具体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统计服务,推动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总体程度还不够高,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未能完全深入人心。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推动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再学习、再认识、再落实,通过各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

  二是持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指导基层统计站统筹规划统计工作、科学配备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培训、指导、审核、评估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定期下沉基层,帮助规范统计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着重强化统计指标和税务凭证匹配关系培训,纠正统计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提升源头数据质量,规范企业统计数据生产流程,整体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

  三是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巩固统计督察整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持续推动镇街、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源头数据治理工作,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确保统计力量稳定,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持续强化统计执法力度。推动各级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统计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增强统计执法的效果和威慑力,遏止统计违法现象发生,保证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