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仓山区物价局联合区纪委纠风办、区教育局于2013年12月对区属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2012年秋季以来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行为。
二、检查重点: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行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乱收费行为;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费用行为;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从中牟利行为。
三、检查方法:查看帐目、收费票据,查看核对课本费代办清单,个别访问学生。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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