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春季各类学校收费工作,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2〕2号)文件精神,各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校长教育收费公告书的格式及公示时间按原规定执行,城区各校都要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政策,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做到学校按章收费,学生明白交费,学校收费工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2〕2号)
2.福州市2022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
3.福州市2022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
4.2022年春季收费校长公告式样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2年2月7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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