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仓山区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相关资助政策内容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等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一是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低保家庭寄宿生提高到2000元、初中提高到2250元;特教寄宿生提高到2000元;扩大补助范围,同类学校非寄宿低保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二是免费提供教科书。每学年对农村公办一年级新生、城市公办一年级低保家庭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
(三)高中、中职教育阶段:一是高中阶段低保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200元。二是高中学校安排10%的应收学费总额用于减免学费等。三是对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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