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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仓山区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仓教初[2015]6号 发布时间: 2015-06-2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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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榕教初【2015】12号)》精神,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提高普及水平,切实做好2015年我区适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入学

1.各镇(街)密切与区残联的联系,切实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和残疾状况,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入学。

2.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尽可能地实现融合教育。

3.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培智特殊教育学校要开设自闭症班。

4.为重度残疾儿童继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

二、招生对象

    1.培智学校招收户籍关系在仓山区和暂住在仓山区符合条件的7—16周岁智障儿童。

    2.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三、入学方法

1.报培智学校的本地适龄儿童应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自闭症儿童还须有自闭症行为评估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彩色登记照两张,并随带孩子于2015年8月31日上午8:30到校报名并面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鹭岭里30号 培智学校校内,电话:87442122 )。

2.报培智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具备“三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证;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除了要带本地学生入学所需的所有材料外,还需带上述“三证”。

3.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按照《仓山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仓教初[2015]3号)到各小学报名。

                               仓山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