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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钟永锋等2人创业租用场地补贴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9-03-1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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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钟永锋,男,身份证号码:350821199004******;户籍所在地: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卫城便利店;经营住所:仓山区金山街道葛屿路12号融信8A第03号店面;申请人类型: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林乐飞,男,身份证号码:350902199006******;户籍所在地:宁德市蕉城区;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大隐服装店;经营住所:仓山区对湖街道上三路17号文山新村1号楼1层06店面;申请人类型: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实地考察,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申请人钟永锋符合2018年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申请人林乐飞符合2019年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拟分别给予3000元租金补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9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2530;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3。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