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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冯娜娜等两人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9-12-06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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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冯娜娜,女,身份证号码:350182199609******,人员类别:5年内高校毕业生,经营实体名称:福建娜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街道金浦小区5座(金浦社区居委会)一层29室;申请人何芳赞,男,身份证号码:352230197812******,人员类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优果园水果店,经营住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林浦路东侧闽江世纪城52地块C区C-SY5#楼1层18复式商业。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地勘察申请人实体店经营状况,并通过就业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申请人冯娜娜、何芳赞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 2019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83570796   联系人:柯女士

  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3)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