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7号)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地考察,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比对,认定这家企业招收的14名其他人员符合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补贴,共计补助金额7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70796;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楼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联系人:柯女士。
附件: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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