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1〕77号)和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55号)文件精神,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设立了就业扶贫项目,项目名称:仓山区就业扶贫-对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仓山区企业稳定就业的用工单位补助;该资金为9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对2021年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仓山区企业稳定就业(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用工单位补助。
现对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告。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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