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阮晓妹,女,身份证号码:350426199312******;户籍所在地 :福建省三明市;经营实体名称:福州理账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台屿路198号华威商贸中心(一期)7号楼9层29商务办公,申请人类型: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黄宇鑫,男,身份证号码:350121200002******;户籍所在地 :福建省福州市;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黄宇鑫体育用品经营部;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方圆b区 6号楼-102,申请人类型: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赵沁瑶,女,身份证号码:350103199704******;户籍所在地 :福建省福州市;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弘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花溪南路39号华润橡府2期11号1层01商铺,申请人类型: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实地考察,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申请人阮晓妹、黄宇鑫、赵沁瑶符合2023年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拟给予3000元租金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70796;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12。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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