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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仓山区公益性人员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就业辅助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资金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10-2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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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市一级开发公益性岗位属地化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71号)精神,自2023年起市级开发的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实行属地化管理,人员工资和社保参保缴费均委托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现拟预拨付第四季度我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协理员43人(126人次)和就业辅助员2人(6人次)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一、岗位补贴:按3706元/人月计算,本季度预算489192元;

  二、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592.96元/人月、失业保险18.53元/人月、医疗保险336.96元/人月,按社保补贴948.45元/人月计算,本季度预算125195.4元。

  以上预算共计614387.4元,所需资金从区级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仓山区市级开发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室。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