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山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仓人社〔2014〕7号)规定,2023年11月份我局组织实施对全区109个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不含城门镇胪雷、潘墩,盖山镇浦下3个试点村)下半年共涉及109个村劳动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均达到文件规定。因城门镇厚峰村等25个村未配置协理员;检查中因白云村存在不合格,待整改合格后再发放补贴,此次给予缓发。现申请核拨2023年下半年全区84个村,420人次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共计19.95万元(其中:村协理员67人×5个月×500元+16人×5个月×400元+1人×5个月×0元=19.95万元);
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单〔2018〕2134号精神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2023年度下半年从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专项经费列支(因预算经费受限,2023年12月岗位补贴于2024年第一季度发放)。
附件:2023年下半年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拟发放资金明细表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7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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