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56号)以及市局授权我中心的一站式审批服务事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精神,经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初审后,区劳动就业中心通过社保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比对及风控功能予以复核,2023年度申请社保补贴的2214名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均已准确录入社保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程序审核。
2023年社保补贴按我市上年度社保最低缴费额的65%享受(养老453.44元/月、医疗226.74元/月);我区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通过2214人,拟发放社保补贴金额共计12447070.86元(详见附件)。
现将拟发放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如对拟发放社保补贴的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劳动就业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83442530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五层劳动就业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7)
附件:2023年度福州市仓山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花名册
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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