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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10-1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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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文件,向我局申请拨付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四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具体明细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1名人才工作辅助员:工伤保险费91.54元、生育保险费93.09元、派遣服务费75元,小计259.63元;

  二、公益性岗位3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含8月减员1人):工伤保险费121.02元、生育保险费124.12元、派遣服务费100元,小计345.14元;

  三、公益性岗位4名就业辅助员:工伤保险费366.16元、生育保险费372.36元、派遣服务费300元,小计1038.52元。

  四、公益性岗位47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含8月减员4人):工伤保险费3723.66元、生育保险费3754.63元、派遣服务费3050元,小计10528.29元;

  以上市属四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费用合计12171.58元,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室。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