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名称:福建省康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勇,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9号第13号楼第三层C311室。
申请单位名称:福州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法人代表:孙亚洲,企业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4号仓山万达广场A1座六层。
申请单位名称: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法人代表:温长煌,企业地址:仓山区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广场A2-21层。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的要求,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通过社保系统比对,认定这三家企业招收的12名青年符合见习补贴发放条件,按照文件要求给予企业补贴,共计112112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70796;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楼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联系人:王女士。
附件:仓山区2025年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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