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仓山区2025年第一季度区属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04-15 15:5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文件精神,福州市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拨付2025年第一季度区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具体明细如下:

  公益性岗位1月份6名劳动监察协理员:工伤保险费155.15元、生育保险费155.15元、派遣服务费150元,小计460.3元;2-3月份8名劳动监察协理员:工伤保险费496.48元、生育保险费496.48元、派遣服务费400元,小计1392.96元。

  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费用合计1853.26元,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室。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