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0〕4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关工作。
附件:《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0〕4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43号)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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