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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认定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0-11-0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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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0〕159号)规定,我局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初审工作。截止10月31日,共受理780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463人,不符合条件317人。现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11.03 -2020.11.09 ,5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式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区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83532743 ;地址:福州市下渡街道美墩苑3号楼515室,邮编:350007。

 

  附件: 2020年福州市仓山区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公示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