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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3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就业辅助员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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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3〕15号)文件精神,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拨付2023年第四季度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就业辅助员两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具体明细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伤保险费3060.92元、生育保险费3567.08元、派遣服务费2950元,小计9578元;

  二、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员:工伤保险费155.64元、生育保险费176.88元、派遣服务费150元,小计482.52元。

  以上两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费用合计10060.52元,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室。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