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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2020年政策期满拟延长政策享受期限人员情况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0-08-2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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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五城区开发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的批复》(榕人社就〔2015〕54号)精神,我区协理员郑兰、林茜、孙贺3位同志于2020年7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我局就业中心积极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分别于2020年8月3、17、21日对其提供针对性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帮扶服务。现经核实郑兰、林茜、孙贺3名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在2020年度内(8月期间)补贴政策期满后未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按照国发〔2019〕28号文件、榕人社就〔2020〕81号文件精神,拟将其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延长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

 

  附件:2020年仓山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延长政策享受期限人员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