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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仓山区劳务派遣单位的一封信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2-05-3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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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劳务派遣单位守法规范经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维护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提醒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做好以下四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

  各劳务派遣单位要抓实抓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好省、市关于劳务派遣业务防控疫情的相关要求,对往来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及时报送人员信息和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用工安全源头管控,确保员工健康安全和企业生产稳定有序。

  二、认真做好守法经营

  各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遵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禁止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和使用“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禁止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尤其是失业保险待遇)。及时完成年度核验工作,自觉做到守法诚信、规范经营。

  三、切实做好权益保障

  各劳务派遣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用工、合法派遣。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各类证件,不得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禁止使用童工,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发布网络招聘信息需经企业委托,并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自觉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各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属地监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不从事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不能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不能借劳务派遣工作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借“劳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不超比例向用人单位派遣员工,不在非临时性、非辅助性、非替代性岗位派遣员工,共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