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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仓山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

来源: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1-2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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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区直部门: 

  根据省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加强对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指挥,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好非洲猪瘟击战。现将仓山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职责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区应急指挥部:负责集中统一指挥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和部署工作,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督促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的重要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重点防控措施的组织落实;完成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监控,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区发改局:负责生猪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对非洲猪瘟可能造成的畜牧业影响的评估。 

  区农林水局:负责组织制订仓山区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联防联控,组织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组织扑杀及补偿等费用的疫情损失的评估;强化生猪养殖、私宰的监管与执法工作,发现生猪养殖回潮及生猪私宰现象,立刻组织力量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 

  仓山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农林水局做好疫情处置;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依法严厉打击。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进入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畜禽产品监管,做好从疫区省市输入的生猪产品的排查工作,对发现来自非洲猪瘟疫情省份生猪产品的,应立即向区农林水局通报,配合做好采样送检和后续处置工作,严禁来自疫区的生猪产品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加工餐饮环节。 

  区卫计局:负责疫区(点)内人员防护有关措施的制定和技术指导,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 

  区商务局:负责对接协调市商务局组织肉品市场调控,维护我区市场稳定。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监管,防止餐厨剩余物用于饲喂生猪。 

  区环保局:负责协助做好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及时采取防止污染措施;做好生猪养殖回潮整治工作。 

  区城建局:负责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管、检查、登记;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有关单位和企业,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质和有关样本提供运输保障。 

  以上部分职能如归属市级部门承担,由对应区直部门对接处置。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非洲猪瘟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应急指挥部工作例会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非洲猪瘟联席会议,由指挥长召集,也可由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召集。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专项负责制。各镇(街)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各级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应急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 

  各镇(街)应急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应急指挥部备案。 

  (三)建立应急工作报告制度。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沟通力度,加强配合,实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1:00前各部门将工作具体情况报应区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汇总相关情况形成综合材料报市应急指挥部。联系人:卢铃,办公室电话:83135059传真:83135031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