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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传播艾滋病,法律将如何制裁?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6-2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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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一般认为,卖淫、嫖娼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仅接受治安处罚即可。然而,如果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有艾滋病、性病,仍然卖淫、嫖娼,恶意传播艾滋病、性病则是触犯了刑法,是刑事犯罪,将得到法律制裁。

  近日看到两则报道,河北一男子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并在进行抗病毒治疗,仍不采取任何保护性措施进行嫖娼,恶意传播艾滋病,被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我就是想害来嫖的男人”!浙江一女子明知前男友害自己染上梅毒,没有进行正规治疗,仍从事卖淫活动,并觉得之前被别人传染,就是要报复男人,再传染给嫖客。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类似的案例近年在多个省份有过报道。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卖淫、嫖娼是明令禁止的行为。单纯的卖淫、嫖娼行为的确属于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由执法机关处理。但是,这两个案例已不仅仅是治安违法,而是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依据了2017年7月25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二是依据了2019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23号)。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有艾滋病而卖淫、嫖娼或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未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2019年9月国家卫健委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9部委联合发布的《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中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提出: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查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开展抗病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