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24号
鉴于本次降水过程基本结束,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19年7月12日11时15分起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处、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信保中心、市农试站、市灾防中心、马尾气象分局解除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请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影响研判,变更或解除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做好后续天气预报服务及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和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刘静
2019年7月12日11时05分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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