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27号
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向闽浙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加强,将对我市沿海产生风雨影响。市局决定于2019年8月7日13时起,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处、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信保中心、市农试站、市灾防中心、马尾气象分局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请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刘静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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