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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司法局2020年“读书月” 征文比赛活动评选结果通报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2-02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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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读书月”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仓司〔2020〕13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各所各部门投稿的24篇征文作品进行评选,评分标准为100分制,具体分为以下四项:

  1.参与积极性和创作(20分):10月28日前按时提交征文的得10分,延迟提交酌情扣分;征文内容原创,字数800字以上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2.主题和体裁(25分):主题贴切,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体裁新颖,思路清晰,逻辑严谨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

  3.内容和表达(35分):内容积极向上,情感自然真挚,语言通顺流畅、富有文采得20分,否则酌情扣分;写作技巧运用得当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

  4.亮点和创新(20分):征文构思新鲜,见解有个性特征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主题升华,文章意义深远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局人事科对第一项评分标准进行初评,其余三项由局领导班子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分,最后按平均得分高低评选出获奖作品(获奖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现按照最终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具体公布如下:

  一等奖(1名): 

  最好的读书时光(最高分97,最低分78,平均分91.6)

  作者:盖山司法所 姚莉

  二等奖(5名): 

  1.感领袖风范 悟初心使命(最高分97,最低分73.5,平均分90.7)

  作者:城门司法所 魏豪

  2.凡胜者,必谋于事前——《刑事出庭修炼手册》读后感(最高分95,最低分76,平均分90.2)

  作者: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刘娴

  3.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浅谈《刑事辩护的艺术》对社矫工作的启发(最高分95,最低分77,平均分89.7)

  作者:仓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 吴苗

  4. 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心得体会(最高分95.5,最低分74,平均分89.7)

  作者:临江司法所 江禄贤

  5. 读《摆脱贫困》有感(最高分96.5,最低分72,平均分89.3)

  作者: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许彦琳

  三等奖(8名): 

  1.文以载道,以文化人——《习近平讲故事》读后感(最高分95,最低分73,平均分89)

  作者:办公室 潘妮

  2.碧血写丹青 鱼水军民情——读《先遣队在福建》有感(最高分94.5,最低分71,平均分88.8)

  作者:办公室 翁乾

  3.读《习近平在福州》心得(最高分93,最低分72,平均分88.1)

  作者:对湖司法所 郑志

  4. 读《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有感(最高分90,最低分83,平均分87.8)

  作者:对湖司法所 陈燕红

  5.读《乡土中国》有感(最高分93,最低分71,平均分87.5)

  作者:仓山公证处 林炳华

  6.《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心得体会(最高分93,最低分70.5,平均分87.3)

  作者:办公室 陈宏剑

  7. 《其后》(最高分94,最低分75,平均分87.2)

  作者:仓前司法所 陈培楚

  8.《给每一位曾是孩子的大人》(最高分89,最低分80,平均分86.6)

  作者:金山司法所 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