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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3年组织开展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3-1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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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遴选培训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培养大批新兴行业和福州特色产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提高我区相关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经我局研究,即日起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福州市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人社培〔2023〕11号)的文件精神,在仓山区开展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体:

  1、福州市人社局遴选的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培训机构以及2021-2022年遴选的互联网营销师培训机构(相关遴选机构详情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行业规定工种的企业(参培人员岗位应与培训工种相匹配),鼓励相关企业与福州市遴选的培训机构合作对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

  二、培训对象:

  1、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

  生 (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及去产能职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简称“十类人员”)。

  2、企业注册地在仓山区且依法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的企业在岗职工。

  三、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培训标准:

  培训申请及过程监管均严格按照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及《关于印发福州市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人社培〔2023〕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培训师资:

  师资可从管理平台师资库选择,各地也可参照省人社厅《关于征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的通知》标准,企业可根据培训需求,使用高管作为培训师资的,应提供高管聘书,并附高管简历(加盖公章)即可。已确定的师资将自动导入管理平台师资库,供全省使用,师资资料包含教师聘用合同(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

  六、培训形式及培训标准:

  1、见证补贴,按照学员新获得证书的类型及等级,相应给予500-3000元的培训补贴。

  2、合格证补贴,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参考标准: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理论课占60%,实操课占40%,线上课程仅限于理论课程,且不得超过总课时的60%)。

  七、其他未尽事宜根据福州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关于印发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42号)

      2.《关于公布补充征集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榕人社培〔2022〕54号)

      3.《关于印发福州市部分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人社培〔2023〕11号)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