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组织开展新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榕人社规〔2024〕3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未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榕人社规〔2024〕4号)精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方便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现将《福州市新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福州市未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予以公布,目录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福州市新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2.福州市未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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