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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元旦、春节城乡困难群众过节费补助资金,全市共有87123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享受每人800元过节补助,合计6969万元。该项补助资金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里,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