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7月20日,我局接受了福州市金山生活区三期行政中心边防支队地块北侧区间道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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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福州市金山生活区三期行政中心边防支队地块北侧区间道路工程 |
建设单位 |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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