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工作职责,通过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农村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质量违法行为,促进农村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产品
以化肥、农膜、农机具等为重点的农资产品;卫生陶瓷、五金洁具、化粪池、热泵、太阳能取暖设备、热风机、燃气壁挂炉等厕改、清洁取暖产品;儿童玩具、文具、家具等儿童用品和老人服装服饰、老人鞋等老年用品,以及冰箱、彩电、洗衣机、家用燃气具等消费品;农村建筑使用量较大的水泥、钢筋、砖等建材产品。
二、重点检查内容
1.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标注明确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
2.是否有假冒仿冒、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特别要加强对化肥有效成分不足或不符,农膜、滴灌带不符合国家标准,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建材产品等违法问题的查处。
3.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以及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是否有相应的CCC认证标志或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是否销售无证产品。
4.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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