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推进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为进一步督促各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将依法查处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福州市仓山区某学校未按照要求接收确认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2024年11月6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仓山区某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按照要求接收确认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此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予以警告处罚。
福州市仓山区某学校食品采购信息未录入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案
2024年11月22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仓山区某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按照要求接收确认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此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予以警告处罚。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