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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18-10-3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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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菜、野生菌等食物。历次事故经验教训证明,对于鉴别野菜、野生毒蘑菇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并不可靠,可食用的野菜、野生菌容易和有毒品种易混淆。野菜、野生蘑菇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毒性成分复杂。食用野菜、野生毒蘑菇中毒后,中毒者表现各异,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预防野菜、野生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食野菜、野生蘑菇。

二、购买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居民可以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外包装有无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查看预包装食品是否印贴有“QS”质量安全认证标识或者 “SC”编号(小作坊食品查看食药监部门颁发的备案或登记证编号)。

三、清洗食品时,对于果蔬类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清洗时应采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以便有效去除表面农残和细菌。加工食品时,要保持炊具、食具及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加工、处理,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食用肉食类食物,应烧熟煮透;食用凉拌菜可适量加入生蒜杀菌。

四、外出就餐时,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留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严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五、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把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及时向当地食药监或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

在日常生活中,建议大家不要食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被污染的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食品。常见的有毒物质具体有:毒蘑菇、毒野菜、非食用的酒精(俗称工业酒精)、发芽的土豆、未彻底煮熟的四季豆、未成熟青西红柿、病死和毒死的畜禽肉及内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