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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23-02-2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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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0大类食品16批次,包括: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合格10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一、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福州聚春园会展酒店有限公司采购的青杭椒(购进日期为20221219日),氧乐果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二)福建缘达餐饮配送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221219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醉有男人味餐厅的复用密胺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1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粮食加工品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生产企业为品冠(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221027日生产的果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福购多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生产企业为品冠(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221027日生产的白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福购多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品冠(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认可其提出的真实性异议,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三)标称生产企业为品冠(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221027日生产的鲜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福购多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品冠(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认可其提出的真实性异议,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