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4-03-01 17:0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仓山猫小鹰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MAD42E97835010417D219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檀勤忠

身  份  证  号

350125********411X

医疗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198号爱琴海购物中心三楼F3016铺

所有制形式

私人

医疗机构类别

普通诊所(备案)

诊 疗 科 目

眼科

床位数

牙椅数

床位0(张)

牙椅0(张)

接诊时间

周一至周日

09:00至21:00

联 系 电 话

18******138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0秒

审 查 结 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机关仅对广告中出现的医疗文字信息内容进行审查。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SP10350104********9222102900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4年03月01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闽-榕-仓)医广【2024】第03-01-02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