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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7-1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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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物业行业党建引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行党组织引领、业主和物业公司等共同参与的小区管理模式,打造“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典型,强化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局组织仓山区各属地镇街开展小区成立业委会,特别是打造“红色业委会”的培训指导会,推动小区党支部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并逐步提高党员进入业委会比例,鼓励小区党支部党员与业委会或物业企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目前仓山区已开展党建引领工作,部分物业小区已陆续成立小区党支部。同时我局将继续推进物业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二、推动物业管理日常事务以属地为主。根据《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中关于镇街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定,区房管局转变职能,加强对各镇街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了以镇街为主导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由区房管局牵头,各镇街具体负责,针对小区业主反映的各类物业管理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有效化解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同时,区房管局联合各镇街将物业小区日常监督检查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行为进行全面监管,督促物业落实工作职责。 

  三、稳步推进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并营造良好物业管理舆论宣传氛围。业主委员会是反映业主意愿,监督物业企业管理运作的重要自治组织。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镇街负责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已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出具备案证明;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区房管局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培训镇街开展业主大会、业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现各镇街基本运作良好。 

  四、营造良好物业管理舆论宣传氛围。各职能部门、镇街要充分运用微信、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介,同时采用发放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传统方式,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同时,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以及物业参与意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再次感谢您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物业管理的建议,欢迎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