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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23-07-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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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A 类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00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叶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0070 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电梯行政许可准入。电梯制造许可证及品牌安全标准,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经由鉴定评审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二、规范电梯使用情况。省特检院按照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一年一检)程序,严格把关,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我局督促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设备不得使用,待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切实加强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电梯维保单位应在信息变动后15日内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维保认领模块进行维保认领,录入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实行半月保养、月保养、季度保养、年度维护保养,我局定期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抽查(跨区域),对抽查不合格的电梯维保单位采取限期整改、约谈负责人、行政处罚等措施。

四、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我局通过联合省特检院专家,高频次开展应急演练、现场宣传咨询等工作,营造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及深化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并督促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所管理或维保的电梯所在区域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推进电梯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四进”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使用电梯、正确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知识。

五、落实电梯更换、维修资金。目前是由房管局专管、审批、使用,我局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六、增加电梯安全系数。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配置和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榕市场监管特〔2019〕194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6月1日起,新装电梯必须配置电梯安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故障报告功能,从而提高电梯维修保养效率,降低电梯故障率。

下一步,我局持续开展电梯反绳轮监督检查、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性监督检查、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等专项整治工作,把电梯,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列入隐患整治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落实电梯使用单位 和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积极管控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同时,我局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上汇集所有电梯信息,对电梯超期未检、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情况,进行预警推送,实施清单式闭环管理。同时,我局立足自身职能,不断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促进电梯监管效率,切实提高电梯运行质量和人民群众乘梯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