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郑新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税源企业外迁的预警机制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第一点建议,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为企业群众办实事,提升登记的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推广实行“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通办,即我省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在跨区域迁移时,可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准迁、迁出、迁入及住所变更,企业无需向迁出地登记机关进行申请或提交材料。该项举措推行以来,迁出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无法对企业的迁出进行预警或限制。
关于第二点建议,我区税源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健康运营,是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关键因素,税源企业也是地方经济的繁荣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及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大背景下,我局将继续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抓手,“载好梧桐树,留住金凤凰”,不断提高企业办事便利程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升税源企业在我区市场监管领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区政府分管领导:谢能丰
联系人:王哲峰 联系电话:63185058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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