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莹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乱投诉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对于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因区县一级政府无立法权限,规范性文件也无法设定行政处罚事项,故该项建议我局无法落实。
二是对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调解机制的建议,因对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仓山区司法局并无职能,此建议我局无法落实。目前,仓山区有福州市仓山区企业家协会、福州市仓山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并已建立有效的调解机制。对于企业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企业家可向福州市仓山区企业家协会、福州市仓山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福州市仓山区企业家协会诉调对接办公室,以及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组织申请调解。
三是对于提高企业和公众法律意识的建议,我局一方面将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除采取常规的法律宣讲、悬挂普法条幅、发放普法宣传单页的方式进行宣传外,还将积极利用“法治仓山”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线上学法普法的形式,创新传统普法方式,提高普法宣传效率。扎实推进“送法进企业”,不定期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企业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诚信意识,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充实“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打造一支以镇(街)司法所为主阵地,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红心律师团”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为主力军的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硬的普法宣传队伍,深入到乡村、社区、机关、军营、企业、学校、网络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借助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图片展览、以案释法、集中授课、观看视频、赠送法律图书、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向公众宣传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与良性竞争的法律法规,鼓励公众支持诚信经营的企业,对恶意竞争和乱投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再次感谢您为解决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乱投诉问题提出的宝贵意见!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