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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5-2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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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仓山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仓山步行街等商圈增设法治文化街区的建议
  一是立足群众需求。依托下藤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设置普法宣传栏、悬挂普法宣传标语横幅,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为普法抓手,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把法治文化融入居民生活。
  二是立足本地特色。充分保护、利用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将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有机融合。下渡司法所将根据“法润仓山”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部署,通过深入助推街道(社区)普法宣传,依托仓山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蔡襄纪念馆,及其周边的居民活动广场、街道(社区)宣传栏,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指导(社区)法律顾问积极了解村居和群众的法治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仓山法治建设。
  三是立足资源整合。联合律师事务所等共建单位,依托法治文化街区,设立普法工作站,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普法讲座和重大节假日普法活动等,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下渡街道,不断创新形式、拓宽领域、丰富内容,通过增设法治长廊、普法休闲长椅等基础设施,形成独具特色的仓山步行街法治文化街区,让群众在休闲的同时学习到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宣传更加亲民便民利民。
  二、关于推动仓山区法治文化广场阵地建设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利用关键时间节点,在仓山区法治文化广场联合开展集中法治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案释法、志愿者宣传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仓山区“红心律师团”专业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共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与发展。
  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法治文化广场是市民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我局一直以来也在积极落实相关法治宣传工作。仓山区法治文化广场因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在日常普法宣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局将联合金山街道金环社区,充分利用现有的LED屏,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让法治精神融入城市血脉,让法治意识渗透居民生活。
  三是积极推进民法典主题园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统筹联合。我局经过多次实地踏勘,积极与市司法局、市园林局、金山公园管理处就选址、设计和后期维护工作进行沟通协商,计划在金山公园中增加雕塑造像、总则长廊、多媒体宣传栏、LED屏等法治元素,建设民法典主题园。现已初步确定选址为金山公园雾喷广场至扬芝桥路段。市园林局近期拟上报局党委讨论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我局将按照有关部门的意见,对民法典主题园进行设计细化,并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落实。同时,我局也将强化与金山公园管理处的沟通衔接,加强对金山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雕塑、标牌标识设施日常养护巡查并反馈情况,做到及时处置。
  下一步,我区将打造福州市最大的法治主题公园,通过对金山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提档升级及民法典主题园建设,将流花溪两岸的金山法治公园与民法典主题园联通成网,最终实现融合发展,推动法治阵地“串点成线”,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向”。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