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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el}} 发布时间: 2024-06-2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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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若凡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中小学食堂运行透明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首先,非常感谢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与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齐抓共管,统筹兼顾,将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持续加以推进。主要做法如下:

一、落实管理机制,实现社会共治

1.“两个责任”落实。各中小学校长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实行AB岗人员管理制度

2.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我局积极推进中小学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要求学校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时监控食品进货验收、切配加工、分装备餐、清洗消毒等环节,建立健全家长监督机制,提升中小学食堂运行透明度,实现社会共治。截至目前,全区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后续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3.校外供餐单位准入、日常管理、评价和退出机制。区教育局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遴选校外供餐单位各校通过抽签的方式在中标的校外供餐企业中选定服务企业。同时,各校定期检查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环节控制情况等,并对供餐单位食品每日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

4.陪餐制度落实。各中小学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必须与学生保持一致,同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联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进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春秋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险隐患排查、中高考考点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中小学配餐企业及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等各类校园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定期做好自查自纠,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反餐饮浪费工作等,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学校食堂458家次、中考考点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23家次、集体配餐单位25家次,校外托管机构16家次、学校承包经营企业28家次,发现存在晨检记录不完善等违规行为9家,由市场监管部门立案9起。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我局开学季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召开全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分析学校食品安全形势,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完成40小时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任务并通过我局组织的在线考试。同时,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课、食安进校园、食品安全讲座、“你检我点”宣传等活动,通过食品宣传专栏及校广播站的平台,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通过培训、考核、宣传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其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您提出的“学校应纳入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积极参与监督和管理”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制定计划。同时也将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和有效措施,推动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和提升工作更加深入和有效开展。

 

区政府分管领导:      

联系人  杨洪涛           联系电话:  83307611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441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