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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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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愚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提升中应重视消防设施改造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仓山区从2012年开始每年对符合整治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工作。 

  一、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针对老旧小区要完善基础设施配建,配备微型消防站和地面消防栓;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的消防管网破损问题进行管网修复;对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安装简易喷淋系统装置。 

  二、为避免重复施工,在开展小区整治过程中,邀请消防部门参与,经实地勘测,前期阶段,通过征集业主意见并将业主的建议化为设计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整治期间,属地镇街、社区协调业主相关诉求,整治后加强长效管理,保持整治效果。 

  三、对于小区消防设施严重受损的小区可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小区内公共部分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都可以使用维修资金,故公共部位的管道漏水及房屋开裂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改造。维修资金不足的小区可由所属镇街、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是否愿意通过业主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小区消防系统的改造,是否同意使用小区的公共收益资金来解决小区消防设施等问题,区房管局会积极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通过对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保障居民的生活要求和生活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生活舒适的宜居环境。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