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3-21 10:09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蔡丽芳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福州第十六中学扩大教育用地》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及的教育预留地属于“麦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我局对福州第十六中学扩大教育用地项目表示支持。由于征收项目能否启动决定权不在我局,故我局积极对接市房管局、市土发中心,将麦园路片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拟改造城中村项目清单中,但改造项目能否启动,需由市级部门研究统筹决定。同时,我局职能主要是落实市政府下达给仓山区政府的征迁任务,根据征迁指挥部统筹安排,依据相关征迁条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项目征迁工作。若贵校因教育工作开展需要单独启动福州第十六中学扩大教育用地项目,首先要取得市政府同意与支持,另外福州第十六中学扩大教育用地项目属于国有土地,若要启动征收工作项目业主还需要提供:1、申请报告;2、资金证明;3、资规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函及选址红线图;4、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需提供发改部门出具的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材料和资规部门出具的建设活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材料;5、涉及历史建筑的需提供经市名城委、市文物局评审论证通过的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6、市政府同意启动征收的文件。          

  启动征收工作,我局将加快启动征收流程,加大与市房管局的沟通协调,梳理对接区位价格审核,加强所需安置房源的调度、把关等工作。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