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婷、陈世滨、陈志超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拆迁安置房交房环节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州市现行的安置房源申请、购买、交付等流程,为确保安置房源使用的准确性、科学性,加大安置房源调动灵活性,尽可能的保障新旧征收项目的房源需求。对于征收项目已用房源,完成房源选房结果报批后,以福州市房源小组纪要为附件,向征收项目业主单位申请购买征收补偿协议已生效的相应房源(征收补偿协议暂未生效的,待协议生效后向业主单位申请购买)。为加快安置房源的交房进度,我局一是积极对上协调,推动安商房中因产权不明晰等原因无法办理网签手续,导致延迟交房问题。目前,市政府已出台“代网签”的相关文件,明确相关责任,推动安商房未网签的交房工作。二是严格要求各征收实施单位选房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选房结果的报送工作,推动交房进度。经梳理,2023年全年共计完成3747套、32.52万平方米的安置房源交付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指挥部,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可交付的安置房交房工作。一是严格要求各征收实施单位按房源申请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工作。二是积极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征收项目业主单位沟通联系,落实安商房“代网签”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快全区的交房进度。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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